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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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7年3月18日 证监发字[1997]7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我
会证监发字[1996]73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号和423号文的
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位
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按
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其余部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专户。
发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请将发行申购、 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送我
会。
滁州市秋种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建设考评办法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滁州市秋种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滁政办[2004]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2004年全市秋种工作指导性意见》(滁政[2004]85号)精神,从今年起,我市将按照省“万、千、百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建设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种植区域集中、操作技术规范、产销衔接紧密、辐射带动面宽的优质专用小麦、双低油菜和多熟高效模式攻关示范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评,充分调动各地建设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的积极性,市农业部门制定了《滁州市秋种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建设考评办法》,市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十月十二日
滁州市秋种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建设考评办法
为认真做好全市优质高产高效攻关示范区建设考评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1、示范区生产规模。
2、示范区品种品质。
3、示范区单产水平。
4、示范区科技应用。
5、示范区产销衔接。
6、示范区生产效益。
7、示范区组织管理。
二、考评标准
采取综合打分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标准和分值设置如下:
1、示范区生产规模
(1)集中连片,麦(油)面积达1万亩以上,并有100亩以上引进新品种展示中心的;多熟高效模式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的。 20分
(2)集中连片,麦(油)面积达1万亩以上的,并有10亩以上引进新品种展示中心的;多熟高效模式连片面积达200亩以上的。 18分
(3)集中连片,麦(油)面积达1万亩以上的,不足10亩或未引进新品种展示中心的;多熟高效模式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的。 15分
2、示范区品种品质 20分
(1)每种作物使用1个品种,优质率100%的。20分
(2)每种作物使用2个品种,优质率100%的。15分
(3)每种作物使用3个品种,优质率100%的。10分
(4)每种作物使用4个品种以上,或优质率不足100%的。 0分
3、示范区单产水平 10分
(1)示范区平均单产高于邻近非示范区同品种或同模式平均单产10%以上的。 10分
(2)示范区平均单产高于邻近非示范区同品种或同模式平均单产5%以上的。 5分
(3)示范区平均单产高于邻近非示范区同品种或同模式平均单产5%以下的。 0分
4、示范区科技应用 10分
(1)适用技术措施配套,推广度达90%以上的。10分
(2)适用技术措施配套,推广度达70%以上的。5分
(3)适用技术推广度达70%以下的。 0分
5、示范区产销衔接 10分
(1)实行订单生产,优质优价收购的。 10分
(2)签定部分订单生产合同,优质优价收购的。7分
(3)无订单生产,但优质优价收购的。 5分
(4)无订单生产,优质未能优价收购的。 0分
6、示范区生产效益 20分
(1)示范区平均每亩效益高于邻近非示范区同品种或同模式平均每亩效益10%以上的。 20分
(2)示范区平均每亩效益高于邻近非示范区同品种或同模式平均每亩效益5%以上的。 10分
(3)示范区平均每亩效益高于邻近非示范区同品种或同模式平均每亩效益5%以下的。 0分
7、示范区组织管理 10分
(1)成立领导组和技术组,有人员驻点和物资资金投入,建立固定标牌的。 10分
(2)成立领导组和技术组,有人员驻点,无物资资金投入的。 5分
(3)未成立领导组和技术组,或无人员驻点的。0分
三、考评程序
1、上报方案:各县、市、区农委于秋种作物播种前,向市农委上报示范区建设地点和建设方案。
2、检查验收:麦(油)示范区收获前,预计可以基本达到考评目标的,由各县、市、区农委向市农委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多熟高效模式示范区在一个农业年度内的最后一茬作物收获前,由各县、市、区农委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预计可以基本达到考评目标的,向市农委申请提出随机抽查验收。届时,由市农委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县、市、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相应检查验收,并对照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逐项打分,提出验收意见。
3、总结评比:每年秋种前,由市农委对本年度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工作先进行一次总结初评,综合得分居前6名的优质小麦、双低油菜和多熟高效模式示范区入围参加评比,然后再对入围参评的18个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按得分高低,评出优质专用小麦高产示范区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双低油菜高产示范区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多熟高效示范区一等奖3个、二等奖2个。
四、表彰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示范区,以市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彰,并实行以奖代补。
关于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3〕120号)(03-09-02)
各保监办,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
为加快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国保监会决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对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在加强管理、控制风险、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者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委托注册地以外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
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区域范围的,应凭总公司书面授权书到当地保监办变更许可证经营区域范围。
三、在2004年12月11日前,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只限于入世协议规定的开放城市。
四、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的,应成立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的专门部门或岗位,建立和健全相关管理和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督促其合法开展业务,保证业务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
五、保险公司拟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的,应事先与保险代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明确有关保险服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设立专项保险代理业务登记账簿,并将保险代理合同报告当地保监办。
六、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应严格按照《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开展业务。
七、各保监办应加强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业务的监管,对制度不健全、管控不力,业务管理和客户服务跟不上,甚至违法违规经营业务的,可以对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业务范围进行限制,并追究保险公司及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OO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