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投资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3:28:06  浏览:807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投资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统配煤矿职工住宅建设投资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对国有统配煤矿建设职工住宅的投资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997年5月13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构建和谐社会
-------理念篇


一.理念树立
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主张:只有纯粹的普遍性具有价值,个体特征一无是处,甚至危害了更高层次的生活,且社会本位是最好的,人应该为社会而活,这是人区别于其他,人之为人,之所存在的唯一价值。
哲学家黑格尔解释:法的本质是一直自由和权利,精神(意志)是人类的第一天性,是一切之基础,甚至法的第二天性,也是从精神自身产生出来的,由人的意志所体现的精神世界,其产生基础易于理解。
综观二者,我们从其思想中清晰看出,柏拉图对个人意志(自由)进行了排除,较为忽视人自身,过于强调和绝对地坚持社会本位,“一个人应当做他的能力使他所处的生活地位中的工作”,这才是一种社会本位的正义。相反,黑格尔重视人的意志(自由),认其为人类之第一天性,即先天经验论,其认识和看出基础问题——自由,却忽视社会本位。
我们既不能坚持社会本位,也不能仅仅坚持自由的本位。过分的社会本位易于阻却社会发展和个人意志体现,而过度强调个人本位则无异于“人吃人”的野兽社会生活。据此,在与社会客观现实的影响,当代中国要和谐发展,必须进行一种综合的探索,两者兼容。
其实,人类社会到处充满了自由,我们思维中的影象发出后,与客观外在发出的影象一相符合,于是我们的一直即赋予客观外在。所以,我们易于从外在上发现价值,这就是意志的形成过程,我认为,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欲望,而是将社会移植入人的内心。欲望为基础,含义二基于第一层含义(主要针对其不良作用)。两者严格统一,构成本质———自由,人生的真正目的在于两者结合而来的完美幸福。
作为动物,人先天地具有动物诸如生存等欲望,正因此才带来了以欲望满足不断推动社会反之进步的功效。正如莱克斯.瑞思:“将个体特性视为人类作为的根源”,欲望是人类活动,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权利,赋予他为追求而斗争。作为先天性的自由,任何人生来就应有最求欲望的权利,赋予他为为追求而斗争。作为先天性的自由,任何人生来都渴望来自内心的自由,痛恨奴役状况,任何对人先天自由欲望的不合理干涉都是违背我们黑理念的,因为我们渴望的自由是先天绝对性与后天理性作用的结合,我们渴望上帝般自由,认为应有光于是世界上就有了光……。这就是我们基本的自由——欲望。
天赋自由地追求欲望,在有时亦产生不良效果,最可能产生野兽行为,于是有了自由第二层次的限制,必须尽可能将社会移入人内心,寻求一种互益平衡。我们赞成个人通过行为满足欲望但是任何人不得取得大于其取得的权利,毕竟人性中有就恶弃善的一面。于此,尽可能考虑他人,社会,也是对个人期待欲望的一种更合理的将来满足方式。于此,一定程度地对人类控制,剥削他人欲望予以合理制约,对他人所得的合理要求应有的尊重是人类最重要的,更能带来深层次的满足感,最终利于实现作为自由基本的欲望。
只有树立正确理念才满足社会存在和和谐发展的需求,只有坚持自由理念,才是最佳选择。这不仅是一种完美理想境界,其实在实践中已取得各方面表现,如民法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理念的树立为我们的行为提供指导避免盲目。其实,判断道德,法律等存在标准只能来自我们自身,理念衡平,如请教思想“早年预防”个人努力,强至善。宗教强调“自为精进”,而非外部强加,只有从内心矫正方才至“善”;更为反对雅各宾派恐怖政策,法之第二天性产生与精神,由人自由所体现的精神世界的出发点和实体性就是意志,而意志的更本性就是自由,法的体系、就是通过人的意志体现出来的自由王国,法哲学就是关于人类自由学说的系统化,依次抹杀人意志的外部力量不值颂扬,只是实然性,而非应然性。据此,理念的树立才为关键,须以此为标准进行外在。
二.方法论探索
中国哲学乌鸦:“黎鸣”先生提出人类三大原精神之说,即:古希腊求知精神,古希伯来人信仰精神和古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仁爱思想。我认为其是一定合理性,欲基于对其改进以对自由理念进行一些方法论探索。
一,古希腊求知精神。其辉煌于古希腊和近代西方,创造了希腊文明和进到西方的持续性发展繁荣。它是一种自然的道德,而作为其发展的理性道德不具有自然道德(自然规律)的绝对性。求知精神是自然的绝对道德,是对基本自由的追求,正是人之先天性欲望存在基础对个人需要不断满足始生发展速效,这样的人才成为自己本能之应然性“主宰”。古希腊文明正是基于此种人自由欲望之外在表现——求知精神,人们的欲望得到了充分发挥空间,才有三次科技革命和西方社会在近现代的全球主宰地位;而我们的中国绝大多数人受封建的束缚,基本铲除了存在和发展土壤,更不欲为追求权利而奋斗,才有了国家的落后和屈辱史。可见求知精神从外在成为自由的第一层次最佳体现。
二,古希伯来人信仰精神。我们并非忠于宗教,更非忠于上帝,我们的自由理念是“上帝”,以自由理念为支撑与指导,我们取得我们所应该取得的权利,我们的欲望知识能满足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种理念与自然的道德同源,以至高无上的“上帝”(自由)的绝对命令超越从现实相对客观问题感悟到的恐惧,从而使之成为人类内在的一种强有力的追求动力,成为其他的基础。于是,我们将与希伯来人共奉的“摩西十戒”!
三 中国传统儒家仁爱思想。任何对人的影响只能通过意志(自由)起作用,“失道德而后法律,失法律者,良心之薄而暴乱之身首。”法律应属于道德的范畴而较道德更具强力,立法宗旨应为通过道德实现理念。仁爱思想是后天性相对的理性道德,使人区别与野兽,基于自由欲望且作为其最佳实现方式,将其(社会)移入人的内心,有效实现个人欲望与社会移植思想的和谐同一。当然,这里的仁爱思想包涵了传统仁爱观之精髓,并对其进行了符合发展趋势的推进实践性地有效制止了中国人潜意识作恶的本能。仁爱精神有效地实现了自由之将社会移植如内心,以及从自然绝对性到社会相对性的兼容。
总之,求知、信仰、仁爱精神真正具有方法论意义,其三位一体和谐结合,形成了自由(意志)理念的方法论。以其作为人类实践的方法论指导!
三、构建和谐之浅谈
社的存在发展和谐性,涉及之根本在于理念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和构建和谐的过程,既是真确理念的树立和作用发挥的过程。以自由理念构建和谐,指导实践,方有效用!
我们为理念生存,将为“自由权利而奋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去年10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多起特别重大煤矿安全事故。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8人;2004年11月28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3人,尚有1人下落不明。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井下被困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并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抢救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确保煤矿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做到不符合安全规定不生产,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同志要分工联系本地区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帮助解决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煤矿企业负责同志要深入井下带班作业,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立即开展全国范围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产煤省(区、市)要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矿井是: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经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还没有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矿井,采用放顶煤工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本地区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采掘部署情况,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情况等进行深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各煤矿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建档立案,责任到人,安排资金,逐项整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对重点产煤省(区、市)的煤矿特别是瓦斯灾害严重的煤矿进行检查,对各地区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督导,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整治

  各产煤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本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瓦斯治理督导组,进驻国有重点煤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灾害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进驻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12月底。督导组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对所督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督查,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对因督查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各煤矿企业也要向所属矿井派驻瓦斯治理工作组,认真落实瓦斯治理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对各地区、各煤矿企业派驻瓦斯治理督导组情况开展巡回检查指导。

  四、加强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煤矿生产行为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防止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要求,落实关闭非法小煤矿的责任,凡按规定应关闭的矿井,必须坚决予以关闭;县(市)发现2处、乡镇发现1处非法生产或属"四个一律关闭"应关未关的煤矿,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县、乡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搞好巡查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私自招工、非法生产。

  五、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

  各产煤省(区、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 号),抓紧建立健全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并对其职责做出具体规定。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煤矿安全生产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整治,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督促检查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察执法力度,认真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法,依法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通风能力生产、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及其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同时,要加大对事故责任人员的查处力度。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督促煤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2月20日